冬天長草的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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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名字里有一个“芳”字。
我想,名字和父母一样都是无法选择的吧。
也算是才学满腹的父亲在给女儿们起名字这件事上,
实在是有些失策,
不知道父亲当年是怎么想的,为什么终于盼来了女儿之后,
给她们终身使用的名字却取得如此随意。
不客气说,还有点俗气呢!
从我的感觉里开始认定某些词汇是优雅的某些字眼又是没有新意的,
我就极度不喜欢自己的名字,确切的说是不喜欢那个芳字,
总觉得这个字遍地都是,有点土得掉渣,
可那时候胆子贼小,父母交待的事情从不敢正面顶撞,
更勿论什么自作主张去改名字了,只好私底下做点小动作。
常常,就把“芳”改成“方”。
我觉得那个方字起码看起来不那么俗气。
这种改法,仅限于自我陶醉,全世界人都不买我帐。
不买帐也就算了,
更可气的是我那些以别人的痛苦为欢乐的同学,
还帮我创造了另一个叫我吐血的“房”。
原本还是花花草草芳香芳香,转眼就被她们糟蹋成茅房了。
我呸呸呸。
如此这般,名字成了我一痛。
后来,不管三七二十一,自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“方”。
于是跟人自我介绍也好,
写名字也好,
就连亘古以前去念计算机拿的毕业证也统统是那个方。
但却仍旧是自我陶醉。因为全世界的人仍旧都不买我的帐。
譬如:
没有见过面的人寄来的信是那个“芳”;
兄长们对我的称呼永远是那个“芳”。
也曾兴起过改名字的念头,咨询到公安局,却又被吓跑了。
人家说,即便你改了名字,以后在填任何表格的时候,
都要把你曾经用过的名字带上去,
你在公安局的档案里,也永远都会留下一个“曾用名”。
有点倒胃口。
还是坚持写成“方”。
不知不觉,写了将近10年,有些人已经被我的坚持弄糊涂了,
开始,我能收到写成“方”的信件了,就连我老妈也渐渐朝我妥协。
然而有一天我却忽然在所有需要落款的地方改回了“芳”。
并不是说我开始喜欢“芳”。
只是因为在这坚持的10年里,也不停的解释了10年,有点疲倦了。
更重要的是,这种坚持毫无意义。
改变的时候,正好是冬天,
所以有个出口成笑话的土匪就调侃我道:“冬天了,你还长草?”
是啊,冬天10年了,我才允许我的名字长草。
名字确实和父母一样无法选择,
所以,如果你成为父母,请好好给你的孩子取名字。
至于我,只好给自己取笔名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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懒马生活随笔。2003-1-2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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